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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有约 法治宣传在行动
作者:王子晔  发布时间:2021-05-31 10:58:1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卢龙县人民法院陈官屯法庭负责人唐冬雪来到服务辖区的大王屯小学,为同学们讲授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唐法官首先明确了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大前提,又结合真实案例对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校园欺凌的危害进行讲述,倡导学生规范行为不侵害他人,被侵害时依法维权,预防校园欺凌和意外伤害,社会、家长、学校都应该承担起相应责任。随后又结合自身的审判经历,结合民法典、道路安全法等相关内容,对上学路上的行车安全进行强调,明确12周岁以下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行自行车和三轮车,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得在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最后给同学们留出提问时间,解答了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困惑。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效果,课后老师和同学们纷纷表示,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定期举行,这种法治宣传不仅能规范同学的日常行为,更能从思想上提升同学们对守法的基本认识,为培养合格的公民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张晴